原始触动 2009-2-22 22:29
小灵通退网决定未听证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
小灵通退网决定未听证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
《工信部关于1990-1920MHz频段相关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09]11号文是针对电信企业和下属机构的行政管理行为,但是其中关于“1900-1920MHz频段应在2011年底前完成清频退网工作”等内容是针对“无线电频率分配”的决定。无线电频率分配是工信部的行政许可项目范围,依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行政许可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1990-1920MHz频段的退网直接关系到7000万小灵通用户的财产权益和切身利益,工信部应当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事先征求消费者意见、举行听证和论证后决定是否退网,以及如何退网的问题。然而,工信部在决定小灵通用户无线电频率分配时并没有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依法征求广大小灵通用户的意见。就是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小灵通退网行政决策程序也应当事先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论证程序。2月13日晚间工信部通过网络公开了小灵通退网的有关文件,这个决定程序违反《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国务院、法垄断执法机构和工信部依法矫正,组织开展听证程序、论证后决定是否退网和小灵通如何退网的问题。
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12、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涉及全国或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合法性论证
wansini1 2009-2-23 21:23
政策都出来了,难道还能再收回去吗,就算是听证估计也是这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