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ggggggg 2009-5-7 20:44
扬州特大制售木马案宣判 15名被告获刑
雇用黑客编写木马程序,再将其挂在网上兜售,用于窃取游戏玩家的账号和密码。由一伙分工明确、制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组成的“木马帝国”,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侵入全国数万用户的计算机系统,从中牟利200多万元。此案曾一度引发了全国网民的关注,被公安部列为重点挂牌督办大案。近日,该案终于尘埃落定,涉案的秦某等15名被告人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扬州市广陵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215.14万元。
数千元游戏装备忽然蒸发
2008年4月初,扬州网民小李在玩电脑游戏时,屏幕上突然跳出一个窗口,只见上面标注称点击下载该程序后,可以提高游戏运行速度,见此,小李没有丝豪犹豫,便按下了鼠标。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小李顿时不知所措。在按下鼠标后几分钟,小李发现,电脑屏幕上突然跳出了许多莫名网站,并且无法关掉。小李知道,自己的电脑可能中毒了,随即关掉了电脑。几分钟后,当小李再次打开电脑进入游戏后,他发现自己的游戏账户中有价值的装备全都蒸发了,损失数千元。小李当即报了警。
扬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此前已经连续接到了十多起类似的报警。警方查证发现,这是一种叫“伯乐”的木马病毒在作怪,是它盗取了小李的网上所有虚拟财物。经过全面侦查,警方认定,幕后黑手是一个制作、销售“伯乐”等病毒的网络犯罪组织。
“木马帝国”浮出水面
在查访各大游戏网站和论坛,对数万信息进行筛选、研判后,一个自称该款病毒制造者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他的网名叫“伯乐”。警方通过技术侦查,于2008年7月8日在扬州火车站将“伯乐”抓获。经查,“伯乐”姓徐,扬州人,1982年生,无业。据其交代,木马程序的制作、销售是一个分工明确的组织,而他仅仅负责网上销售,所有的病毒程序都是一个叫“大哥”的男子提供的,由于只是网上交易,“大哥”姓甚名谁,长什么样子均一概不知。
通过查看徐某与“大哥”的聊天记录,警方发现“大哥”来自浙江台州。随后,侦控队员立即赶赴台州,并于第二天将“大哥”秦某抓获。在秦某的家中,警方还当场抓获了四名正在为秦某勤奋工作的程序员,并在秦某的保险箱中搜出130多万元的存单和一张存储着“伯乐”木马源代码的移动硬盘。正当民警为查获到确凿物证欢欣鼓舞时,秦某却表示,“伯乐”木马的编写者并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
根据秦某的供述,警方于7月14日在深圳抓获木马病毒制造者陈某。之后,警方又马不停蹄地北上北京,南下广州等地,行程数万公里,抓获涉案嫌疑人20多名,缴获赃款200多万元。至此,由掌控人秦某、技术总监陈某、销售经理徐某,以及二十多名马仔组成的一个分工明确,集制作、销售、传播于一体的庞大“木马帝国”,终于渐渐浮出了水面。
制售“木马”一年获利200万
今年29岁的秦某户籍在浙江天台,自2003年以来就一直在老家做IT生意。做生意时间长了,秦某发现有很多网游爱好者非常喜欢收集游戏装备和Q币。为此,秦某开始动起了歪脑筋,盘算着如何编写一个可以偷别人游戏装备的木马程序,再将其卖给他人赚钱。于是,2007年4月,秦某在中国游戏开发资源网上打着招聘“游戏调试员”的幌子,寻找木马程序制作高手。很快,秦某以每月5000元的高薪聘请了许某。2007年7月,秦某又通过网络认识了扬州网友“伯乐”,由“伯乐”代理销售木马程序,期间,秦某和“伯乐”约定,分别以65%和35%进行分成。经过许某的努力钻研,第一种新产品顺利下线,并且销路很好,为了奖励许某,秦某每月又给许某外加20%的销售提成。
2007年8月初,许某通过QQ将老乡陈某介绍给秦某。当年10月,许某因与他人关系不和离开天台,秦某便和陈某合作,陈某在网上找来了3名程序员。这期间,他们针对大话西游、梦幻西游、热血传奇等热门网络游戏一一对应开发了二三十种木马程序,而在这一年时间里,秦某通过“伯乐”在网上大肆推销陈某等人开发的这些木马程序,前后共获利七八十万元,而通过传播这些木马程序,涉案的20余名嫌疑人共非法获利达200余万元。
“木马专家”只有初中文化
在秦某的“木马帝国”中,陈某作为其中的最关健技术核心人物,为秦某非法敛财富的积累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让人难以想象的是,表面白白净净,电脑技术高超的陈某,只是一名初中毕业生。
根据档案,陈某户籍地在湖南郴州,今年只有26岁。陈某说,初中毕业后他就外出打工。2000年左右,他来到郴州电脑城,面对神奇的电脑,陈某突然来了学习兴趣,在初中文化的基础上,自学英语和数学,并开始学习编写小程序。不久,陈某编写的WINDOWS操作系统维护程序诞生了,并由此引得电脑同行们的关注。
2002年陈某来到深圳谋求进一步发展,并在某电脑公司从事编程工作,编程技术日益精进。业内人经常找到陈某编写程序及相关模块。2007年,陈某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秦某。从此,在秦某金钱的利诱下,陈某也开始走上了不归路。
“木马帝国”掌舵人获刑1年半
2008年12月,扬州检方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秦某、陈某、徐某等涉案的15位嫌疑人提起公诉。首次庭审现场,为15名被告辩护的律师共有11名之多,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律师团。由于辩护席位有限,法庭还特别进行了加座,场面相当“壮观”。耐人寻味的是,在当天的庭审现场,站在被告席上的秦某竟然始终表情轻松;而许某在上庭和走出法庭时,脸上竟然还挂着微笑,并多次和庭下旁听的熟人点头打招呼。
在法庭调查中,许某对于自己雇人开发的木马程序,否认是病毒,认为木马和病毒本质有区别。最终,法院并未采纳许某的辩护意见,认为秦某等人故意制作、销售、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法庭最终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15人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215.14万元,其中主犯秦某被判有期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sambird 2009-5-7 21:25
感觉判的太轻了。这和偷窃有什么区别?而且破坏性更大范围更广。只是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出台让犯罪分子专了空子而已。高科技是一把双刃剑,为善造福大众,为恶祸害苍生。能力没有好坏只有强弱,关键在于人性。
terry127 2009-5-7 21:57
应该多加强些管理和惩罚措施啊,要不以后就更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