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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版主随意执法,一边叫人去悔悟,一边却说理由不充分,且是恶意违规

aions 2011-6-14 11:51

版主随意执法,一边叫人去悔悟,一边却说理由不充分,且是恶意违规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zxqt 2011-6-14 12:29

一般如果是伪原创,论坛是会删ID的。现在这处罚已经很轻了

烟花难热 2011-6-14 12:29

伪原创没什么好说的 不是简简单单说说就可以撤销你评分的
现在这个社会将就证据
没有证据哪怕就是你的东西也不是你的
这个和悔悟贴无关
[quote] 如果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们可以降低或撤销对你的处罚[/quote]
也没有说一定撤销
另外[quote] 五:一切与本帖有冲突的规定以大区版规为准,我区对以上条款有最终解释权。
[/quote]

飞东京 2011-6-14 14:04

你注册帐号时不是有一个什么协议啊,那个协议你是必须同意的,不然注册不了帐号,所以别说公司倒闭了,就算他们直接把你帐号抹杀掉,你也得不到任何赔偿,而且他们还有最终解释权!就算你天天丢装备你也奈何不了他们

aions 2011-6-14 16:11

回复 2楼 的帖子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aions 2011-6-14 16:17

回复 4楼 的帖子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aions 2011-6-14 16:20

回复 7楼 的帖子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wangjie365 2011-6-14 16:29

[quote]原帖由 [i]aions[/i] 于 2011-6-14 16:17 发表 [url=http://67.220.91.29/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2612941&ptid=3898981][img]http://67.220.91.29/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你这些话是什么意思?版主认为是伪原创的原因是有会员说在哪里看过,我说过了 东西是几个东西凑到一起的 看过很正常啊 ,再说 我确实没想要发成是原创帖的,没那个必要,不就一个号么,重新申请就是了,只是一边叫人 ... [/quote]


那是超版念一些新人不看版规犯了小错误,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并不是什么样的违规都可以给个机会,毕竟版主也不能凌驾于版规之上。
普通违规,重新编辑主题或者回复版主即可撤销评分。
严重违规,如发广告、伪原创、恶意灌水、刷版可以直接删除ID。
您的伪原创没有异议,此号仍然保留下来,版主还是给了您一次机会,请珍惜此次机会。
自己的问题请不要从别人身上找原因,哪里跌倒即从哪里爬起,至少您的此号还在呀。

2011-6-14 16:53

楼上的把我要说的都说了

伪原创直接删除ID

我会让相关版主查下的
如果真的是伪原创按版规办:shcoked

悔悟贴的解释楼上的管理已说的很明白了

rammanson 2011-6-14 16:54

我跟你解释过了,恶意违规不得撤销,此外路过人间版主是按版规处理,何来随意执法?

[b]原始短消息[/b] [url=http://67.220.93.4/bbs/pm.php?action=send&pmid=7453141&do=reply](回复)[/url]
[b]来自:[/b] [url=http://67.220.93.4/bbs/space.php?uid=2181781]rammanson[/url]
[b]发送到:[/b] [url=http://67.220.93.4/bbs/space.php?uid=2181781]rammanson[/url]
[b]时间:[/b] 2011-6-13 20:20

[quote][b]原始短消息:[/b] [url=http://67.220.93.4/bbs/pm.php?action=view&folder=inbox&pmid=7453010]rammanson向你的帖子[/url]
[quote][b]原始短消息:[/b] [url=http://67.220.91.20/forum/pm.php?action=view&folder=inbox&pmid=7449468]rammanson向你的帖子[/url]

问题是你这个帖子里,只是不让骂人的发广告的人来申请,见第二条,普通违规,如果骂人发广告等等恶意行为请不要跟帖了[/quote]
等等恶意行为请不要跟帖了——注意等等,伪原创是属于恶意违规之列。[/quote]

[quote]原帖由 [i]路过人间[/i] 于 2011-6-12 18:51 发表 [url=http://67.220.93.4/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2542256&ptid=1741655][img]http://67.220.93.4/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对啊,我觉得如何真的是点错标签的话,应该还有转评,而且我还PM过他,让他提供证明,他都没理,也没改,最后扣了威望才来认错,我个人认为理由不充分。:huffy [/quote]

松琳之星 2011-6-14 16:59

看來樓主:如果真的是偉原創的話 :這個ID就刪除了~!

rammanson 2011-6-14 17:21

现把证据补上,那篇文章在网上泛滥到连百度文库都收了

[url]http://67.220.93.4/forum/viewthread.php?tid=3799710&highlight=[/url]

[url]http://wenku.baidu.com/view/7cf6dcd384254b35eefd34ff.html[/url]

aions 2011-6-14 17:35

回复 12楼 的帖子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aions 2011-6-14 17:44

回复 11楼 的帖子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aions 2011-6-14 17:48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rammanson 2011-6-14 18:06

补上版规,人间只扣你3威望

[quote]三、茶坊 不接受非首发原创

原创只接受首发 即:该文是首次在媒介发表。并且发表的地方是在SIS。

凡非首发文先扣-10金币后锁帖,如不能证明自己系首发作者 则以伪原创论处再扣-5威望

证明方法:

第1步:在SIS发表的这篇文章末尾 提供此文在互联网上最早的发表所在(即:链接地址)
第2步:编辑首发文章,在该文结尾处留下“转发茶坊” 字样,才能证实确实系同一个人

3天后如未证明或发现提供的地址不是网上发表时间最早的地址将扣-5威望,不做任何解释[/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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