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imin88 2011-7-7 07:13
又要为药家鑫喊冤了!
[size=4] [color=Blue]又要为药家鑫喊冤了![/color]
好久没有来这里舞文弄墨了。为何,一是没有时间;二是没有话题。昨天,
看到一篇报道,又来了话题,今天起了一个大早,就来这里舞弄一番。有同感的
哥哥姐姐也发表一些看法,声援也好,拍砖也好,都为了活跃论坛人气,拍砖可
要轻拍呀,谢谢啦。
「李昌奎强奸杀人案」,各位哥哥姐姐注意了没有。
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杀人案判处
李昌奎死刑。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李昌奎死缓。
这样一下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自然就和药家鑫案件开始比对。
两宗案件都是故意杀人案,都有投案自首情节,都是手段残忍,都是民愤极
大;但是,药家鑫案是一案一命,李昌奎案是一案两命,药家鑫案是激愤报复杀
人,李昌奎案是强奸杀人灭口,还凶残的把受害女孩三岁的弟弟摔死。那个更凶
残,那个更应该判死刑就一目了然了。
药家鑫案件宣判时,我们一致认为,药家鑫应该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我们一致认为法律是公正的,公正得到了维护。李昌奎案件被云南省高级法
院改判时,我们茫然了,我们不知所措,我们不知道哪个是更公正的判决。
要还法律以公正,就应该在全国的范围内把所有有影响的案件统筹处理好,
给全国人民,尤其是对法律了解不多的人们一个交代。
匆匆忙忙,写了上面这些,有不对的话,哥哥姐姐给个意见,轻拍一砖。[/size]
[[i] 本帖最后由 awp47 于 2011-7-7 13:19 编辑 [/i]]
taozizm12345678 2011-7-7 08:16
这世界,从来就没有公正可言,法律不过是制裁我们这些屁民的法则。
方芳你好 2011-7-7 08:46
在人治的社会里,很多事情处理主观随意性就会大些,这种情况是避免不了的。
ldy7719 2011-7-7 08:50
没有李刚案,药家鑫不一定会死,司法的公正确实被公众影响了
sgp52199 2011-7-7 09:45
药家鑫确实公众关注太多了。
司法压力很大,而且家属就是要药家鑫偿命,
一点容情的余地都没有。
全国关注,总有种不死不足以平民愤的感觉。
不过个人还是倾向死刑的,杀人偿命,自古天经地义么。
判死刑也谈不上司法严苛而已。
闲云飘过 2011-7-7 09:56
法律是有钱人玩的游戏,咱们是玩不起,也玩不过的啊。
zhangnan340 2011-7-7 09:57
没有社会舆论的压力 在权势面前 法律也不过走马观花 奈何啊 公正何存 永远也不可能有绝对的公正
powerjay 2011-7-7 11:03
:sleep 刑不上大夫 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岂能废除?
光处理有影响的案件恐怕也不能彻底改变法律人治的本性,经常上网的朋友知道,一年又有多少所谓“有影响力”的案子被曝光出来,又有多少“有影响力”的案子被不了了之?
政治不清明,司法公正只是一个玩笑,一句口号而已
yeyu8896 2011-7-7 15:11
[indent]中国的法律我们老百姓是摸不透的[/indent]
lhtyellow 2011-7-7 15:12
楼上有人说“司法的公正确实被公众影响了”,我个人感觉是司法的公正确实被权利影响了。没有权利撑腰他敢蔑视司法??现在小权利撑不住了掩不了悠悠之口,大权力脸上挂不住出来个一了百了。鑫鑫刚刚们要怪就怪你们的小腰后面的印把子太小撑不住你们的胡作非为吧。
ldy7719 2011-7-7 17:17
说的是我的留言吧,呵呵
药家鑫案其实是公众在贫富分化,权贵嚣张,司法不公的一次集中喷发,ccav倾向性明显的报道和辩护律师拙劣的辩护,让药家鑫成为“万人皆曰可杀”的富二代,在一个贫富差距,官民对立不断恶化的社会中,公众就像缺乏安全感的小白鼠一样惊恐,警惕着哪怕一丝可能的威胁,兔死狐悲之感让一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国人罕见的高关注,此时的药家鑫已经是不死不足以平民愤了,不是因为法律让他死,而是为他背后的权贵们去代死,
从最后的判决来看,药家并不算是大家口中的权贵,否则真的会判死刑么?
darknessdawn 2011-7-7 18:18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绝对的公平的话,一个是生,一个是死。
诚然现在社会个方面问题很多,但是毕竟只是建国60多年,说正真意义上的发展,大概也就30年,至于解放思想什么的,好吧,只能说这条道路很波折,至于死刑问题,整个世界的趋势就是废除死刑,本来死刑对象就没有什么可比性,比较普遍的心理就是:杀一个人是死,杀两个人也是死,不如多杀几个。。。。。。。。。这也算是死刑的负面影响了。
qkyce 2011-7-7 21:38
法律向来是统治屁民的工具而已,那个工具是不操纵在统治手中,何来公正?
xxfvi 2011-7-7 21:43
暴民法律,是现代法律的一个必经之路。没什么大不了的,经过长时间的沉淀,中国法律才能完善。
在我看来,网络上的咄咄逼人,是中国法律的一次革命。
ywlhking 2011-7-8 13:32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这种案子都不判立即执行,莫非是每年看守所的伙食费花不完么?
lovelacer9 2011-7-8 15:03
我始终认为杀人就应该偿命,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的生命,像药家鑫和李昌奎的就应该判死刑,期待着李昌奎被改判死刑。
猥琐小孩 2011-7-8 15:17
药家鑫为什么被判死刑,因为他没有一个有权势的爸妈或者是亲戚。也没有能力来“安抚”好受难的家属,才导致了法律公正的宣判他的死刑。社会主义社会,难道法律就是这个样子的吗,为什么资产主义社会是有民众加法官来裁决,而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确实独裁主义呢。我已经分不清楚,哪个才是民主。有钱有势的逍遥法外,而没钱没势的就只能自认倒霉了。这不是为了药家鑫而感到悲哀,而是为了我们中国的法律制度感到悲哀,药家鑫该死,是的,他死了。还有许多人该死,而他们却依然逍遥,坏人活千年。这就是社会的悲哀。国家领导人每天都慰问这慰问那,可你们有没有真正的体会到人民的生活。都是装腔作势。要把房价给拉下来,房价继续涨。你们就这点能耐?不知道我们的领导人还能在位置上逍遥多久。
higoodboy 2011-7-8 20:36
你说现在的中国是法制社会,我想猪都会笑了。权力掌握在小部份人的手里,你想结果会怎么样啊。
xiaoleikuang 2011-7-9 18:27
你不能因为李昌奎判轻了,就说药家鑫冤枉,一码归一码
myhg10 2011-7-9 19:33
天涯奇文《在东莞》里面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他说法律这个东西时灵时不灵,就看上面想怎么用,愿意怎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