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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ad123965 2012-7-26 20:46

法律为何对他失去约束力

           [color=Blue][b] 法律为何对他失去约束力[/b][/color]


  这些感触和西乡联防队员那件事有关。事发以后,整个深圳市对所有保安队
伍、治安队伍以及协管队伍开展了排查整顿工作。而我,也有了以下些许不成熟
的想法……

  题记:一个人可以是法盲,但不可以践踏法律。

  你的自由受到侵犯了,找谁;你的安全受到威胁了,找谁;你的尊严受到蹂
躏了,找谁……通通这些,只有一位使者能还我们一个说法,那就是——法律。

  早在四千多年前《乌尔纳姆法典》就诞生了,这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世界上
第一部成文法典。法律自诞生起就从没消失过,且势力越来越壮大,这说明它有
着旺盛的生命力,人类需要它!那么,人类为什么需要法律呢,与其问这样一个
宏观的问题,倒不如问一些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小问题:我需要法律吗,法律能带
给我什么,法律会保护我吗,法律会给我正义吗?如果说,我不需要法律,那么,
我家的门被撬了找谁说去?我的手机是冒牌的找谁说去?还有,我的个人信息被
兜售了,无缘无故被兜售了,找谁说去?可见,人人都需要法律,特别是当我们
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既然人人都需要法律,那么,是不是人人都会维护法律,
践行法律?未必!大多数时候,我们觉察不到它,不理会它。它是那么的遥远,
和我们的生活不擦边、不挂钩。直到有朝一日我们的常态生活被打破,我们才想
起,还有一件武器能保护我们,维护我们的权益,而平时,它就像冬日里披在身
上的一件棉袄,很温暖,却不被惦着。不惦着可以,但不要伤害它。毕竟,你伤
害的不是法律本身,而是法律的尊严。伤害法律,那就不单单是引起公愤这样的
事,伤害法律有伤害法律的条约,代价非同小可,你未必伤害得起。伤不起它,
有些人还是伤了……

  西乡联防队员的案件想必大家已经了如指掌,这里就不再覆盖了。

  那么,是酒精降低了他意识监视系统的警惕性还是对法律的蔑视使它的法律
底线阈值一直偏低,以至于不经意间就越过雷池了?或许,都有吧,再加上两者
的交叉作用,互相催化而促成。我们的行为本身就具有自我监视机制,某种行为
什么情况下适合发生,什么情况下不适合发生,由一股股输入或自成的意识流把
关,这些意识流写满清规戒律。什么行为不该发生也具有时空背景,有点像编程,
你身处某一国家,该国家的主流意识向你输入了「什么举动是犯法的」,从而你
的脑海里就多了这样一个意识点。但是,你对嫁接意识的认可程度还取决于你自
身的评价体系。你录入的是“公事公办,杜绝裙带关系”,但是你眼见的多是依
附权贵、徇私舞弊的人,这时你对政府公文、法律法规的认可度大打折扣,你会
审核它,而不是百分百接纳并履行。因此法律的约束力不仅仅来源于它的强制性,
还来源于它是否有足够的权威性,足够的公信力。倘若执法者明知故犯但没有依
法受到该有的处罚,那么,受伤的不止是手无寸铁的黎民百姓,还有哭泣的法律
——它的威严被无知者践踏了。故西乡联防队员不是一个特例,而是官爷们以身
试法事件的浓缩。执法者知法犯法由来已久,它汇聚成一股洪流蔓延开来。这件
事发生在他身上,我们把他看成一个符号,而不是具体某个人。去除他身上所有
的属性,我们会发现,这类现象的发生是社会意识黑洞在吞噬某些人。官场上的
厚黑学是公开的隐私,这股意识流操控着某些人,不少人成为它的替身,杨某也
正是这众多替身当中的一个,他是某种意识误区的化身。因此,我们更该做的是
审视社会当中的种种潜规则,种种意识盲点,而不仅仅是谴责当事人。倘若附着
在杨某事件背后欺软怕硬的劣根性不得到抨击声讨,滥用职权现象不受到制裁处
置,它还将附身其他人,酿造更大的祸害。

  今天我们聚在一起商量一件事,这件事是让我们像呵护自身的尊严一样呵护
法律的尊严。毕竟我们都是法中人,逃不出法律之襁褓,甩不掉法律之恩惠,我
们和它是「理不清、剪不断」的关系,我们离不开它,我们善待它。法律的出现
不会是像空穴来风那样无根无本,既然它蹦出来了,就有它立足的资本,既然它
服务我们为我们所用,我们就该尊重它、爱戴它。你可以有各种理由不接近它,
不了解它,但你绝对没有理由冒犯它,践踏它。它和你是弹簧两头,你对它客气,
它也对你客气,你和它较劲,它也和你较劲,你触犯它,它也触犯你。

[[i] 本帖最后由 wcd0094 于 2012-7-26 21:13 编辑 [/i]]

xsm9800 2012-7-26 22:09

法律终究还是人定的,这天下黑的能令人发指。就算通过法律成功的把罪恶扑灭了,除非是斩立决,否则的话大部分的罪恶在通过监狱的一些潜规则后照旧改头换面重新来过,甚至于强势一些的人根本就当成是走一个过场。有熟悉公检法的朋友平时聊天肯定能收到此类的风。

magi219 2012-7-27 01:39

现在这个社会怎么说呢,也许随着网络时代的降临,越来越多的社会阴暗面展现在了我们面前,法律自古就是为民伸张正义的工具,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真正做到的又能有几个,官官相护,不得不感叹社会风气的腐败,如果做不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i,我们的社会就不是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而法律也将随着这些人的践踏而成为一纸空文罢了,也只能是统治阶级维护社会的工具而已

zrpg 2012-7-27 06:17

不要和能践踏法律的人做对,社会太黑暗,不要惹事生非,老老实实过日子。

小楼房 2012-7-27 15:10

社会永远都是一样的,官官相护。只有官官相护了,他们才能够生存下去,当官的哪有人没有点“事”,我们现在都知道,更何况是官与官之间了,官官不相护,谁人敢当官。
法律很大程度上只是给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制定的,吓唬我们的,哈哈!

qwa395046807 2012-7-28 02:48

想起了一句话  中国的公检法 应该是  魏蜀吴的关系  现在却是   刘关张···········

changkongjx 2012-7-28 12:25

一个普通的犯罪而已。西乡联防员事件,并不是如媒体报道得这般。杨武是有意引诱联防队员来强奸自己的妻子,以达到对付联防队员。底层生活之残酷,冷血,是许多人都无法,也不能遇见的。
     将单一事件,上升到对普遍体制的谴责。这样的做法,除了煽动一些舆情,对真正社会其实助益不多。楼主的文章是典型的情怀党。满篇文章,抒发着内心的情绪,也许这很有感染力!
      在法治社会,出现这样的事件,能得到公正地对待。
      中国现在不是事实上的法治国家,这是最大的悲哀!即使按照法律进行了公证处理,人们心中依然怀疑其中饱含猫腻!

海棠灬依旧在 2012-7-28 13:39

现在在天朝,那法律就是摆设的,更多的还是人治,也是中国这么多年一直下来的,想突破改了,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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