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免费注册无需恶意攻击,有时间做点别的有何不好

服务器2号 服务器3号 服务器5号

申请VIP无广告,支付宝,微信,USDT!
在线客服请尝试以下不同链接如果进不了的话在线客服(1) (2) (3) (4) (5) (6)
(7) (8) (9) 实时开通

查看完整版本: 红利税税率拟与持股期限挂钩 持股越长税率越低

碧眼金鹏 2012-10-29 09:47

红利税税率拟与持股期限挂钩 持股越长税率越低

  在沪深指数双双均创出月内新低之际,政策面再度迎来利好消息。

  10月27日,包括人民网、几大证券报网站在内的数家权威网站均发布了相同内容的新闻稿件称,“有关部门正研究个人股息红利税持股期限实行差异化征收的政策”,报道称,此次红利税调整的基本思路是:在整体税负有所下降的前提下,按持股期限不同,分段实行差异化的税率,以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根据报道,此次调整初步计划按照持股期限分为三档征收,持股期限越长税率越低,从静态分析,一旦实行差别税率后,市场整体税负将略有下降;如果投资者持股结构按此方向发生变化,那么总体税负将会有较大幅度下降。

  对此,分析人士称,监管层从今年8月份起就开始放风有关红利税调整的消息,但此次表态更为具体和细致,或表明调整方案或已基本成型,同时在市场急跌之后放风,也再度彰显管理层维稳市场的态度。

  上一个交易日,上证指数急跌35.37点,跌破2100点报收2066.21点。

  持股越长税率越低

  据人民网报道,个人股息红利税差异化征收分为三个时段,分别为持股1个月以内、1个月到12个月、12个月以上。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将执行国家法定的税率,不再实行减半征收的政策。持股期限较长的,税率将大幅度降低。这意味着派发红利较多的上市公司将更受投资者关注。

  但该报道并未进一步透露税率降低的幅度。

  事实上,从今年8月份以来,证监系统监管机构就频频发布正研究红利税调整的消息。但此次报道透露了政策调整的更多细节,即“差异化征收”将按持股期限长短,分三档征收。

  可与之对比的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发布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当前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为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换一种说法,即是投资者目前所获利息红利所得可按照税率减半征收,也就是说实际税率是10%,而非《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20%。

  但如果上述方案实施,则持股1月以内的个人投资者,所获红利税税率反而会从10%提高至20%,只有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才可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无疑会有利于鼓励个人投资者长期持股。

  再度放风维稳

  红利税调整的呼声并不是今年才有的声音,但几年来始终不见监管层有调整措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需要国家有关部门间的协调。

  在今年9月初举行的一次证监会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相关责任人即表示,近期正在与财政部、国税总局等积极研究红利税差异化征收事宜,具体办法拟定后将尽快公布。

  “这是个很简单的政策调整,没有什么技术障碍。今年上半年开始确实进入了部委间的实质性协调工作,就看监管层何时需要派发政策红利稳定市场了。”一接近监管机构的研究人士说道。

  目前的红利税政策便是在2005年出台的。当时将个人投资者取得股息红利减半。出台的目的就是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力图让当时死寂的股市走出低迷。

  目前,上证指数盘桓在2000点附近许久,而市场人气更是气若游丝。在经历了上半周的抵抗性下跌之后,沪深两市双双遭遇了“黑色星期五”,2000点大关的跌破又在眼前。

  上述人士表示,近阶段“抵抗性下跌”的痕迹已非常明显了。在近一个多月时间里,监管层多次在内部会议上强调“维稳”的重要性。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在近期一次系统内部讨论会上就要求证券公司要正确看待中国经济市场前景,看到中国经济的巨大潜力;证券公司要专业、敬业,有大局观;少散布一点悲观情绪;加强信息安全与网络管理,保持安全运行,客户投诉少一点;各个机构要慎言慎行,配合政府换届和十八大召开,以全新的姿态,迎接中国资本市场的新格局、新形势。

  而除了谈红利税,上述报道也提及,中国资本市场的各项改革创新措施正在整体推进,境外投资者高度关注的QFII、原油期货等相关税收政策正在积极研究,并尽快予以明确。同时,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新业务所涉及的相关税费也在推进。

  “重复征税未改变”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持股期限调整红利税征收幅度,在鼓励长期持股的基础上,并没有改变目前备受争议的“重复征税”问题。

  因为公司制企业所分配的红利属于其已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税后利润,因此上市公司向其个人股东和基金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扣缴的红利税存在重复征税的嫌疑。另外,企业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分红,也需缴纳红利税。企业或机构投资者买卖股票所得红利计入公司收益,最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缴纳税费。尽管企业或机构投资者免于缴纳红利税,但将红利纳入企业所得税范畴后,需按照25%的税率纳税,反而比现行的红利税税率高很多。

  对此,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系副教授徐晔表示,虽然红利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不同环节的两个税种、“同税同则”的确是税收比较的一个原则,但如果对同一笔资金进行多次征税,也属重复征税。

  值得一提的是,红利税的前提是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近期监管层鼓励推动上市公司更多现金分红,但由于红利税的原因,造成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在取得现金分红的同时,证券账户资产因为代扣代缴所得税的因素而有所缩水,实际上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某证券公司高管就提出,尽管诸如美国等国家把时间作为差异化的标量,但根据中国的国情,以“资金量”作为标量更符合实际。因为在个人投资者中,能够长期持有股票的多为原始股的投资者,其资金数量也相对较大,如果以时间为标量,这部分群体收益相对较大,而股本较少的普通投资者受此影响相对较小,因为他们并不会因为总量微乎其微的红利税避税问题而坐失波段操作良机。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形,那与红利税差异化征收的初衷相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红利税税率拟与持股期限挂钩 持股越长税率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