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lamb 2013-11-18 09:54
三中全会《决定》关于财经金融内容一览
上周五(15日)晚间全文播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
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共分十六项60条,其中涉及财经、金融方面的表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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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
(6)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
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
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
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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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
(12)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
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
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
,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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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
(9)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
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行工商注册制度便利
化,消减资质认定项目,有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
记制。
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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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定价*
(10)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
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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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
(1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
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保障。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
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
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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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
(17)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
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18)完善税收制度。
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及部分高
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
资源税改革,推动环保费改税。
(19)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
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保、跨区域重大项目将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区域性公共
服务作为地方事权。
中央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对于块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
较大的公共服务,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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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20)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
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
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
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21)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22)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
业。
(23)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
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设城市基础
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控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保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
镇社保体系。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勾机制,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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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机制*
(24)放宽投资准入。
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
、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
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
允许企业及个人自担风险到各国地区自由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允许创新方式走出去开
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
(25)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
改革市场准入、海关监督、检验检疫等。
(26)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建立开放性金融机构,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
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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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
(44)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扩展投资和租赁服务等途径,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
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
(45)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制定实施免税、延
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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