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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博客链接“黄网”险被定罪
他是贫困大学生,靠助学贷款读完大学.
他是优秀大学生,曾获得国家级网络应用设计大赛第三名,东北赛区第一名.
但他也是“法盲大学生”,博客上链接黄色网站让他面临法律惩罚.
博客链接黄色网站
23岁的国立(化名)老家在山东,今年刚刚从沈阳一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毕业.
今年初,抚顺市警方发现当地一个网通服务器上,出现一个点击率很高的网站,而网站链接的却是黄色视频和图片.
顺着此线索,今年3月11日,警方找到了正在沈阳读书的国立.
国立交代,去年5月,他在老师租用的抚顺网通服务器上,建立了一个自己的网站和博客,但点击率一直很低.后来他发现,黄色网站能提高点击率.去年12月28日,他发现了一篇很好的文章,而该篇文章链接着一个黄色漫画网站,他毫不犹豫地就在自己的博客上链接了这篇文章.
警方调查发现,他的网站共链接淫秽视频44个,图片472张.
“要不是你们找我,我都忘记了链接黄色网站的事情了.链接黄色网站也犯罪吗?不会吧!”面对警方的问讯,国立“幼稚”地回答.
网络大赛东北赛区第一
“为了给家里省钱,我晚上做家教,大冬天的,早上四五点钟就出去卖报纸.”
在办案人员面前,国立哭了.
据学校介绍,国立父母都是农民,靠两亩半地和卖油条供他念书.
2004年,国立考上大学并申请了助学贷款,同年他的母亲病重住院,家里债台高筑.随后的两年里,他的父亲又两次遭遇车祸.
但国立学习很努力,他多次获得学院综合和单项奖学金,还被学院授予“三好学生”的称号.
2007年,他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年,他参加全国大学生网络应用设计大赛,获得东北赛区第一名.2008年5月,闯入决赛的国立获得了这项全国比赛的第三名.
对其不予起诉
就在国立准备参加决赛时,警方找到了他,并于今年4月7日,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将国立起诉到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顺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对不起诉制度,向国立和他的学校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检察人员解释,根据法律规定,通过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超过40个,就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国立的行为“刚刚过高压线”.
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闯说,国立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如果起诉他,对他的将来是极为不利的,或许还可能成为不稳定的社会因素.
■给您提醒
现在很多青少年都建立博客,并在上面设置链接以及下载信息.专家提醒,对于含有色情淫秽内容的网站不要下载或链接,因为,即使下载人主观上不想传播,但是如果客观上起到了传播的不良作用,也可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法律常识
相对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传播淫秽物品罪 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等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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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博客上也有论坛的链接,今天我就删除了,以防不测,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