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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头
葫芦头
葫芦头,来源于宋代街市食品中的“煎白肠”。1929年以前,西安市有两家“杂羔摊”(即用猪内脏制作的食品),其中何乐义经营的杂羔以猪大肠为主最出名。因猪大肠油脂较厚,形状象葫芦,因此叫葫芦头。到了30年代,葫芦头已由肉类发展到包括海味类的众多品种,猪肉类葫芦头在用料上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如汤中增加了骨头和鸡,使汤味更加浓醇,质量提高,成为秋冬时节的风味小吃。
基本制作工艺是:将猪大肠洗净,经焙烤、煮后切片或丝。将掰成白果大的馍粒放在碗中,再将大肠、熟肉、鸡肉或鱿鱼、海参片整齐地排放在馍粒上,用滚开的专制肉汤浇3~4分次,使碗内馍块浸透汤汁,然后放入料酒、调料水、味精、香菜末和蒜苗丝,最后再浇上汤汁而成。食用佐以糖蒜、泡菜、辣子酱。其特点是,汤酽味醇,鲜香适口。春发生葫芦头已被认定为“中华名小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