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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11-10-15 14:3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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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未获Kindle Fire商标权 或为障眼法[1p]
亚马逊未获Kindle Fire商标权 或为障眼法

Kindle Fire商标所有人并非亚马逊(腾讯科技配图) 北京时间10月10日消息,据美国科技博客网站Fusible报道,亚马逊今后有可能分拆其Kindle Fire平板电脑业务,并将分拆后的公司命名为“Seesaw”。但业界人士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而仅仅表明亚马逊可能未获得“Kindle Fire”的商标权。其他人士则表示,亚马逊很可能只是在玩“障眼法”。
Fusible上周六在一则报道中称,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网站上的信息显示,“Kindle Fire”及“Kindle Fire”商标申请人为一家名为“Seesaw”的公司,而非亚马逊。Fusible据此推测,亚马逊很可能将分拆Kindle Fire业务,并将新公司命名为“Seesaw”。
但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记者马克·米利安(Mark Millian)在一则Twitter信息中表示,Kindle Fire商标权属于别的公司,并不意味着亚马逊一定会分拆Kindle Fire业务。换句话说,亚马逊很可能并未获得Kindle Fire商标使用权。
美国科技博客网站Silicon Alley Insider(SAI)刊登了有关Kindle Fire商标权的文章后,一名用户在SAI留言称,更为合理的解释是,亚马逊是在玩“障眼法”:该公司很可能在数月前就申请了Kindle Fire的商标,但故意将申请人换成其他公司的名称,目的是掩盖亚马逊此前正开发平板电脑的事实。SAI认为,这名用户的推测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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