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與活
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我都會思考一個問題,一個大家都會思考的問題——
人的存在,為了什麼?
存非活,存在容易,活著難,若要人去感受到自己的存在而活著,則難上難。
有人曾說,人生於世上,不能決定自己生命的長度,卻能決定生命的濃度,
所以人生在世,要學會令到自己活得精彩,活得快樂,聽到這句話時,我又在想
:人生在世,好點的活過百年,不好的,一瞬即逝。你說要活得好,活得精彩,
可到頭來,能得到什麼?最後不過化為為骨,掩入黃土。那我活著,最後有得到
過什麼?財當?名譽?地位?還是愛情,友情或親情?紅樓夢中的神仙歌說得不
錯,人生到頭一空。
活得精彩,這話初聽時沒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現在想來,發覺其內在包含的
過程很複雜. 活著,怎才算是活著?我生於此地廿多年,不算多,也不算少,卻
都不知何謂活著,那又何能可以活得精彩呢?
在晚上靜思很久,才得出一個可以說服自己的答案。什麼是活著?就是能感
受到自己的存在,而這[ 存在] 往往是要獨自一個人時才能感受到出來,當跟朋
友一起吃喝玩樂,我反而覺得自己越來越孤單,因為我的[ 存在] 被分淡了,那
時我是為了別人要活,而非為了自己。我孤單,所以我精神飽滿,能去思考自己
平常不會思考的事物,能去追尋自己所渴望的真理,此時,我才感到自己是活著。
可人啊,永遠都不能只為自己而去活的,只為自己而活的人大多都死了,就
因為有羈絆去支撐自己的活著,人生才能走下去。
所以,人都是為別人而活的,而不是為了自己的,因為我在思考這些事情時,
雖說為了自己,可何妨又不要是想自己活得令別人開心,從而令到自己快樂呢?
當一個人感到自己是存在時,那麼生是存,死亦存,即生是死,都亦存,沒
什麼可怕的。
[ 本帖最后由 bob8000 于 2011-11-24 08:4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