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发布文件正式宣布券商等机构也能从事公募基金业务。虽然限定的门槛有所降低,但是对规模的要求和最近3年管理业绩良好等规定仍然成为某些券商的硬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西南证券等6家上市券商资管规模不足,东海证券和东北证券等券商则存在产品收益质量差等问题,这些券商或错失此次良机。
6上市券商资管规模不足
最近,证监会发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这也意味着公募基金行业正式向券商、保险公司、私募等机构放开,《暂行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实施的话,有助于券商资管产品的流通,对券商是极大利好。”北京某证券公司券商行业分析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但记者发现,并不是所有券商都可以从事公募基金业务,《暂行规定》给券商设置了门槛。虽然东兴证券分析师王明德认为,“整体来看,硬性条件降低了,因为取消了净资本和风险评级的要求”,但是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仍然不多。
《暂行规定》要求,“证券公司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应当符合资产管理总规模不低于200亿元或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不低于20亿元;最近12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等条件。”
据同花顺数据,今年以来券商资管规模井喷,短短两个多月就有92只产品成立,产品数量已经远远超过去年全年的总数。目前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规模总计2100亿元,而规模在20亿元以上的只有29家,国泰君安、中信、招商、东方、华泰的规模在100亿元以上。方正、西南、山西、东吴、西部5家上市券商则因规模小于要求, 将被排除在外。
上述29家券商还必须符合其他条件才能开展基金管理业务,如具有3年以上证券资产管理经验。所以这29家券商中,华融、东兴、恒泰、渤海等券商由于第一只资管产品成立的时间短于三年,所以符合条件的券商只剩下25家。
另外,这25家券商还必须符合“最近3年管理的证券类产品业绩良好”、“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健全,风险管理有效”、“最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