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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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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

                                                                 初见


    坐在回家的公交车上,转过头轻轻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风一般飞逝的景物。
或许是因为隔着窗的缘故吧,眼前的景色仿佛都笼着一层灰,显得干涩,乏味。
推开窗风夹着尾气的味道从窗缝中钻进来,打在脸上吹散发丝,在耳边呼呼作响,
总觉得少了些清新。眼前的天空灰蒙蒙的,像是劳累了一天的矿工的脸;耳边是
车子来去的声音,那压抑的声音仿佛带着某种急躁和不悦;来去匆匆的人们望着
对面的马路,表情是严肃中透着不耐烦的。

    心里头微微有些失落。毕竟在我最初的印象里,那个我所生活的世界不应该
是这样的。

    我的记忆中,在我所出生的地方,在我初见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是美的。记
忆里空气是湿润的,夹杂着青草的芬芳和泥土的气息,空气里的一切一切仿佛酿
成了一坛醇香的酒,让我陶醉其中。天空不管是在晴天还是有雾霭的早晨,都显
得透彻清丽,让人可以深深感受到远方的吸引。不同的日子里云朵变换着它的模
样,多少次,在阳台上细细欣赏天空,在脑海里描绘出奇幻缤纷的童话。那时的
夏天总会在傍晚拿着蒲扇,乘着凉,仰望璀璨的夜空,星空里藏着我好多的梦想
和希望,山林里传来阵阵的虫鸣蛙叫,随着风儿起伏,起伏,构成喧嚣而又华丽
的乐章。

    回想起那些时光,我总会感到满足充实。心里满满的温暖在血液里层层漫开,
漫开。

    去年过年时,回到了外婆家,沿着公路缓缓迈开脚步,安静得欣赏沿途的风
光,突然想起那句话" 不要走得太快,因为花还没有开;不要走得太慢,因为花
会谢的" 那种感觉是闲适的。突然有一幕映入我的眼帘。眼前一棵歪歪的树立在
茶山顶。它的颜色并不是翠绿,而是水墨画里那种浓重深厚的绿色有沉淀的味道,
树并不算高,但在茶树旁却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分外抢眼。树的背后是深
蓝的天空,那种清澈如湖水般的颜色让人不敢相信它是真的,它并不是全蓝,而
是带着流畅的渐变的蓝。眼前两种色彩冲撞着,绿色仿佛被大片的蓝拥入怀中显
得安详,如同画中的景色。心里浮现出四个字:岁月静好。

    总有人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美好。而我却相信初见的美好是需要
时光的衬托的,没有那些灰暗的以后,如何懂得初见的珍贵,物以稀为贵,就是
这样的道理。

    我没有太多的奢望,只希望偶尔的偶尔,当我看见眼前的风景时,还能忆起
初见这个世界是记忆里的澄澈。

[ 本帖最后由 孤舟二叶 于 2013-4-29 19: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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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初见时,那明媚的笑靥,那清澈的眼波,
那似水的柔情,碰撞了心中最柔软的那片心田。初见,不过小小的擦肩,不过小
小的回眸,却在那瞬间,一眼万年。

    几场梅雨,几卷和风,江南已是烟水迷离。小院里的青苔湿润,在雨中氤氲。
十六岁的林徽因别了这朦胧的江南烟雨,与父亲来到了伦敦。也是在这里,邂逅
了那个儒雅如诗般的男子——徐志摩。

    那些日子,伦敦的雨雾好似在为林徽因和徐志摩有意营造一种浪漫的江南般
的气氛。他们都长于江南被温软柔和的山水浸泡太久,以至于心也那样的柔和湿
润。烟雨每一天都若有若无的飘着,似要洗净所有一切的铅华,无休无止。林徽
因和徐志摩坐在温暖的壁炉前,从文字到音乐,从现实到梦境,从昨日到明天,
总有说不尽道不尽的话题。

    初见总是那么的美好单纯,她爱上他的温文尔雅的气度,他爱上她的似水柔
情。每天,他们闻风柔软,看雨生情;每天,他们看着太阳东升西落,任凭余晖
在身上留下温暖之后悄然离开。初见,多么幸福。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脍炙人口。但
是,曾记否,那年那天,她撑着油纸伞,站在桥的这头,他西装革履,站在桥的
那头。远远相望,心头是否有过一阵恍惚,忘川河中,奈何桥头,我们可曾见过。
河畔的杨柳,是夕阳中的新娘,你可否今生今世,永生永世,做我身边的唯一?

    “波光里的艳影,在水中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他们
以依偎在桥头,筑了彩虹般的梦。曾经也一起将船只划向浩渺的云水,以为这样
就可以不必记得来时的路。但是,梦醒了,梦碎了,不过就弹指一挥间。

    一切都如初见时该有多好。可是,这也仅仅只是长存心里的一段美好的回忆
罢了。林徽因太过冷静,有缘相逢,相伴走过一程山水,厌倦的那一天,希望每
个人都可以微笑说别离。她最渴望的不是轰轰烈烈的爱情,而是柴米油盐的真实
琐碎。于是,她选择了退去,将一切美好都留在初见的回忆里,徒留徐志摩一人
抚摸康桥的每一寸每一分,将永世的诺言,紧紧的偎依相拥捏碎成一个一个晶莹
的水珠,消逝在空气中……

    人生本就如一出折子戏,把最最璀璨的部分留在了别人的生命里,在剧中尽
情的释放出自己的欢乐悲喜。最美不过初见,最残忍的也莫过于初见。

[ 本帖最后由 孤舟二叶 于 2013-4-29 19: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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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见



    不知不觉,它与我初见。

    学校后是一片农地。最近,我发现这块农地被染成黄色,油菜花长满了田间
各处,小朵朵黄色小花开在顶头,多么闪烁,多么吸引人的眼球。一阵微风拂过,
油菜花齐唰唰地左右摇晃,从上往下看,仿佛水面上的涟漪般连绵不断。微风还
带来油菜花的芳香,每当经过寝室后的小道,这种香味总给我心情舒畅,心旷神
怡。蜜蜂嗡嗡地飞行在花的柱头上,好似唱着欢快的带动歌曲。这是它到来之际
送给我的见面礼,这件见面礼是那么地精美而又惬意,让我都不知道用什么来赠
送。

    校内各种叫不上名字的树大红大紫地开花。某某树前一晚还是光秃秃的,一
夜之间发生了质的突变,从无到有,枝头上长出白色的花苞。花苞一天天开放,
可是,没过几天,凋谢了。然而,惊喜往往会发生,的确,绿芽又爬上了枝头。
某某树开出了红花,风中,许许多多的花从开而降,有种“莫若柳絮因风起”的
感觉,使我真想站到树下,感受一下花从天而降,落到身上暖暖的,温馨的感觉。
这也是它给我的另外一份厚礼,从校外到校内,从远处到近地,给我以全身的暖
意。

    它就是自然之春,在2013的春天,如期而至,与我初见,它亮丽耀人,它芳
香迷人,它绿意暖人,它带着最好的一片,最充满生扒的一面与我初见。我也要
拿出姿态来回报它的那份热情,那份付出。让自己的内心充满斗志,犹如一团熊
熊燃烧的火焰,让自己充满激情,热心地对待每一件事情,让自己充满活力,将
初见的活力传给更多的人。

    我与春天初见。

[ 本帖最后由 孤舟二叶 于 2013-4-29 19: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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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见


    有一个民间传说,相传汉朝有一位自小习染儒学,长大后便学佛的女子,她
姓孟,普遍得到乡里人的敬爱,年老以后,她被称为“孟婆”。死后,她成了幽
冥之神,在阴阳之界投胎的必经之路上建了一座“饫忘台”。孟婆取甘苦酸辛咸
五味做成一种似酒非酒的糖,称为“孟婆汤”,投胎的人喝了,就会忘记前世的
种种,然后走入今生又一次甘苦酸辛咸的旅程,重新开始。

    初见生命的五味,是呱呱坠地的那一刻。魂魄入胎,却早已尝尽孟婆汤的甘
苦酸辛咸,也许就注定了他的一生必须尝遍五味。步入生命的道路,便开始品味
的路程。我们的生活中的辛酸、甜蜜、痛苦、辛辣种种,亦如同我们共同生存在
这个世界的植物一样。一旦初见五味,似乎永远就挥之不去了。在我们的生命情
境中,五味在很多时候都是同时存在的,一个人不可能永远挑甜的吃,也不可能
永远沉浸在苦之中。尝遍全味,我们才知道什么是人生,才可以真正品味到人生
的真谛。

    初见生命的五味,还不得以窥见其本质,而经历的多了,自然也就习惯了,
经历百态的人生,磨砺自己的性格,之后,便不再像初见时那般惊喜又惶恐了。
若说柠檬以酸为本性,辣椒以辣为本性,甘蔗以甜为本性,苦瓜以苦为本性,那
么初见五味之后,哪一味才是自己真正的本性呢?

    习气,是一种莫名的偏执,人生,掌握在手中之后,变成了单曲循环的播放
模式。正如那些偏爱某些食物的人,他们并不能说出自己为何喜爱那一种食物。
五味产生的烦恼或许就源于其中一味的偏执。孔子讲究中庸之道,比如说柠檬的
酸中和甘蔗的甜,那就会比原先更加可口。好的习气可以沿袭,相反,坏的习气
就可以通过中庸的办法来使它变得适合自己。一个人如果能学会中庸,就不会成
为被自己习气左右的人,反而能成为自己真正的主人,从而摆脱初见五味时的青
涩与单纯。

    我喜欢黄昏的时候在红砖道上散步,因为不管什么天气,黄昏的光总能让我
感到特别安静,总能让我看清楚心的最深处到底是什么模样。可是华灯初上,回
到城市车水马龙的情境之下,又会感到一种打心底而来的寂寞之感。这个大城市,
初见时,满是她的繁华与闪耀,渐渐融入,便会思考她或许也只是五味人生的交
集者。现在,我偶尔用心来思考这座城市,在奔逐的人群和闪亮的霓虹灯里,在
玻璃幕墙明亮的反光之中,我正思考着这座大城市冷漠的质地。五味的行人,构
造出五味的城市。

    初见人生的五味,生活在五味的城市,心的真相便会慢慢展现。

[ 本帖最后由 孤舟二叶 于 2013-4-29 19: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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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美好------这句话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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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孤舟二叶 金币 -1 个人见解回复字数不足 2013-4-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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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见

  初春料峭,东风无意穿过缝隙,却让温暖包围了我。眼前的樱树,花开了好
久。些许花已落,青青的球正从残缺处隆起,是正在孕育的果实。回首往昔,那
时,它还只是残枝,有幸存活下来。

  初中时候,家门前要起座房,而原本的生物此刻都是障碍物。谁曾记得,春
雨绵绵,大朵大朵的茶花傲然枝上的景色?谁还牵挂,原本栖息的小鸟何处归宿?
谁还叹着,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不是人而无情,而是如今对此无
心。在意为生物,忽视为死物!

  而我是在意了那棵樱树了。

  长大后,走的地方多了,才发现樱树多种。而初见时,她的枝干是银灰色的,
开出的樱花小巧精致,绛红色的花蕊藏匿在一层层繁复的粉红花瓣中,别有韵致。
没有山樱花的热情奔放,没有日本樱花的浪漫如云,她仿佛是个不谙人事的小丫
头,跟身旁一棵又高又瘦的茶树比起来,该撒娇喊姐姐了。

  六七月时,她结了不少樱桃,掩映在绿色的叶子下。妈妈常告诫我,不要徒
手摘樱桃。她说在绿叶中掩藏的不仅仅是血红的樱桃,还有绿色的小虫,若不幸
沾了小虫,可是要浑身发痒的。而樱桃实在是小,远没有现在市面上的樱桃那么
大,颜色也没有那么深,只有小拇指的指甲那么大,颜色是动脉血似的诱人。吃
起来费事,没有耐心的我,只是囫囵吞枣般,抓起一把,便往肚中吞。

  甜甜的滋味在心中发痒,我怎么会让她葬身于水泥之下?但毕竟世事难料,
那天放学后,我哼着歌,轻快的走回家。只是眼前的空旷,实在让我不适应。而
那棵樱树早已不见了踪影。我只呆立半晌,才奔前去细看,泥土,泥土,全是泥
土!我蹲身细寻,顾不得什么了,只用手挖。好不容易寻得枝干,但究竟不知是
不是樱树了。多年的成长,根已经很深了,怕用物什伤了根系。只用手,不知该
笑该哭,不像电视剧里面演的狼狈不堪那样手上鲜血直流,只沾了泥罢了。归宿
归宿,只是一个花坛。那么浅的泥土,我不曾想过,日后,她要如何生长?没有
向下的延伸,如何有向上的奋进。但矮小如她,只愿存活。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 本帖最后由 风之徒 于 2013-5-1 01: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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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之徒 金币 +30 很棒的文字~ 2013-5-1 01:47
  • 风之徒 贡献 +1 很棒的文字~ 2013-5-1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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