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贴讲的很实在。不小心剐蹭后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一走了之,人在做天在看,没有不透风的墙。有个朋友的车门锁被人倒车时撞坏了,肇事者觉得反正没人看见,跑了。巧了,隔一周后,两辆车在不同的停车场,又停到了一起,只能说无巧不成书,朋友根据痕迹判断这就是肇事车,果断报警,肇事者好话说尽朋友就是不松口不同意私了。朋友说了,你当时联系我,只让你修一下车就算了,但是你跑了那就不能这么算了。运气不好的话,人海茫茫往哪儿找你去?
另外画一下重点,构成肇事逃逸的条件有三,一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二是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三是逃离目的为推卸、逃避责任。所以,如果我们在发生事故后主动留下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没有主观逃避责任的动机,是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的。这一点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论文《交通肇事逃逸及其认定》中,是有案例举证支撑的。
总为言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私自留下纸条后离开的行为虽然不会被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但此种方式并不稳妥,如果对方车主未收到纸条或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那我们便会变得非常被动。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才是最为稳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