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发布公告称,其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公告称,因公司在执行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涉嫌保荐、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开资料显示,豫金刚石曾为国内人造钻石行业龙头,已于2022年6月从深交所创业板退市。
根据此前公告,因豫金刚石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4月30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即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8.17亿元、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12月31日,证监会曾通报豫金刚石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称,当年4月,豫金刚石业绩“变脸”,市场高度关注,质疑信息披露违法。结合对审计机构检查发现的问题,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豫金刚石涉嫌重大财务造假,2016年至2019年财务信息披露严重不实。一是连续三年累计虚增利润数亿元,二是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合计40亿余元。调查还发现,在上述期间,实际控制人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3亿余元。
“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长期系统性造假的典型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性质严重,市场影响恶劣,我会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责任。”证监会当时表示。
而根据2022年10月证监会公布的对豫金刚石及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豫金刚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通过虚构采购交易等方式,虚增存货、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采购款、账外借款及开具商业汇票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四、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导致未及时披露担保事项,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五、未按规定披露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六、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2019年度业绩快报》虚假记载。
此次因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被立案,东北证券称,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根据此前东北证券发布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8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8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84.98亿元,较年初减少2.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0.42亿元,较年初减少0.02%,主要是本年度支付现金分红款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