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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纵横] 新黎明过会:今年IPO过关第133家 华泰联合过5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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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黎明过会:今年IPO过关第133家 华泰联合过5单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44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黎明”)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33家企业。

  新黎明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郭明安、钱亚明。这是华泰联合今年保荐成功的第5单IPO项目。

  此前,1月6日,华泰联合保荐的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17日,华泰联合保荐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4日,华泰联合保荐的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日,华泰联合保荐的苏州嘉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新黎明主要从事厂用防爆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不同行业内具备特殊生产环境的客户提供高等级防爆电器产品。

  新黎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总经理郑振晓。本次发行前,郑振晓直接持有公司41.61%的股份,并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益嘉盛间接控制公司15.21%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6.82%的股份。

  新黎明拟在上交所主板发行股数不超过4,559.4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新黎明拟募集资金55,772.25万元,用于“新建防爆电器、防爆灯具等产品及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新建智能防爆电器、智能防爆灯具研发和产业化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业务发展商协助销售与自主销售、经销商销售模式差异、可比同行业公司销售模式及客户供应商资质要求等,说明发行人采用业务发展商模式的合理性,是否合法合规并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对主要业务发展商构成重大依赖,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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