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7日讯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44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苏州湘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园新材”)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54家企业。
湘园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蒋红亚、王刚。这是民生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0单IPO项目。此前,1月19日,民生证券保荐的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日,民生证券保荐的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6日,民生证券保荐的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1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2日,民生证券保荐的宁波华平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3日,民生证券保荐的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8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9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深圳市鑫信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此外,4月27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惠州市特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否。
湘园新材是一家从事聚氨酯扩链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创新驱动型企业,主要产品为 MOCA 和新型聚氨酯扩链剂等精细化工产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周建直接持有湘园新材40.50%的股份,通过持有荣彬创投间接控制公司16.93%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7.4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周建和杨惠琦为夫妻关系,周蓓玲系周建、杨惠琦夫妇之女,周蓓玲直接持有公司7.00%的股份;杨惠琦直接持有公司7.00%的股份。周建、杨惠琦及周蓓玲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一致行动人,三人合计控制公司71.43%的股份,周建、杨惠琦、周蓓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湘园新材此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1,5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拟募集资金28,044.19万元,用于“年产7,500吨3,3'-二氯-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2,000吨聚天门冬氨酸酯产品及年副产36吨苯胺类焦油、10,541.98吨工业盐扩建项目”、“聚氨酯扩链剂研发中心项目 ”、“企业信息化及安全系统建设项目”、“总部运营中心及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环境保护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产品OCA是生产 MOCA的中间体,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规定的“高环境风险”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OCA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6.34%、88.80%、109.21%;环保投入累计为873.10万元。
请发行人:结合OCA生产工艺的环保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环保投入与生产经营规模是否匹配,相关环境保护风险是否充分披露。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主营业务收入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MOCA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80%左右,各期销售量分别为9,711.91吨、9,583.79吨、9,098.18吨。发行人募投项目完成后,将新增7,500吨MOCA产能。
请发行人: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在手订单,说明MOCA产品收入是否能保持增长,相关募投项目产能能否有效消化。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